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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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逸豫:安逸舒适。指忧思劳苦,可以振兴国家;贪图安逸,难免身败名裂。宋·欧阳修《〈五代史·伶官传〉序》:“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

【例】“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生活条件好了,对于有毅力、不断进取的作家有好处,而对于一些安于逸乐、醉心于现成便利的人,是足以毁灭他的才华的。(李凌《他是在怎样困难的境况下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