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
①,争彼
②也,辩胜,当
③也。(《经上》)
【注释】 ①辩:争辩。《墨经》的逻辑术语,相当于论证、论辩。②彼:论题。③当:适合、恰当、真实。
【译文】 所谓“辩”,就是对于某一说法的证明或反驳。辩论获胜的一方,其说法必然是符合实际的。
【评说】 这是先秦名辩思想史上关于“辩”的第一个言简意赅的界说。春秋战国时期,辩论之风盛行,但是究竟什么是“辩”,从来没有人从逻辑的角度下过定义。这里第一次给“辩”下了明确的逻辑定义,明确地规定了“辩”的对象就是“彼”(论题),“辩”的内容和范围就是“争彼”,即争论同一论题(“彼”)的是或非。这种定义虽然不十分准确,但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人们在相互沟通中,总是在传递着某种信息,或者讨论着某个问题。讨论问题的过程,就是论证的过程。一个完整的论证过程,是所有思维形式的综合运用,它由论题、论据、论证方式组成。所谓论题,是指其真实性或虚假性需要确定的判断,它所表示的是“证明什么或反驳什么”,即“要说明什么”。一般来讲,论题分为两类:一类是科学上已知为真的判断,一类是真实性需要检验的判断。
所谓论据,是指用来确定论题的 真实性或虚假性的已知为真的判断,是一个论证的根据。它所表示的是“用什么来证明或反驳”,即“用什么来说明”。
论证方式是论题与论据之间的联系方式,它所表示的是“怎样用论据来论证论题”,即“怎样说明”。
“彼”也是一个重要的逻辑术语,它表示某一个命题,“争彼”则是关于同一对象的两个矛盾命题的是非之争。明确地把“辩”的对象(“彼”)限制为同一对象是很重要的,因为只有对于同一对象所构成的“是”与“非”的命题才属于矛盾命题,才可以产生“当”者和“胜”者。关于一对矛盾命题的争论,真理只有一个,不可能双方都正确,必定有一个不正确。究竟谁胜谁负,取决于他的认识是否符合于客观现实。符合客观实际的就“当”,就胜;反之则“不当”,则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