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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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黄鸟!①  黄雀啊黄雀,
        无集于榖!②  我的楮树你别上!
        无啄我粟!   我的小米你休想!
        此邦之人,   这儿的人啊,
        不我肯榖。③  待我没有好心肠。
        言旋言归,   回去了,回去了,
        复我邦族。   回我的本族归家乡
        
        黄鸟黄鸟!   黄雀啊黄雀,
        无集于桑!   别在我的桑树息!
        无啄我粱!   别吃我的高粱米!
        此邦之人,   这儿的人啊,
        不可与明。④  没法叫他通情理。
        言旋言归    回去了,回去了,
        复我诸兄。   和我哥哥在一起。
        
        黄鸟黄鸟!   黄雀啊黄雀!
        无集于栩!   不许落在橡子树!
        无啄我黍!   不许偷吃我的黍!
        此邦之人,   这儿的人啊,
        不可与处。   谁能和他一块住。
        言旋言归,   回去了,回去了,
        复我诸父。⑤  回去见我的众伯叔。

        
        【注】 ①黄鸟: 比剥削者。②榖(gu):树名,桑科,落叶乔木。又名 “构”。③榖: 善,或训养也可以通。(《甫田》篇郑笺: “榖,养也。”) ④本句就是“不可与言”的意思,也就是“有理说不清”的意思。⑤诸父: 指周姓的长辈。
        
        这首诗旧有三说: 一、《毛诗·小序》: “刺宣王也。” 《毛传》:“刺其以阴礼教亲而不至,联兄弟之不固。”认为周宣王教民婚姻道不够,联结兄弟不牢固。二、朱熹《诗经集传》: “民适异国,不得其所,故作此诗。”三、方玉润《诗经原始》: “刺民偷薄也”。“此不过泛言邦人之不可与处……总以见人心浇漓,日趋愈下,有滔滔难返之势”余冠英先生认为“离乡背井的人在异乡遭受剥削和欺凌,更增加了对邦族的怀念。”同朱熹说。从诗看“此邦之人,不我肯穀,言旋言归,复我邦族”跟朱说余说相合。《毛诗》解作“阴礼教亲而不至,联兄弟之不固”。诗中无此意。《诗经原始》解作“刺民风偷薄”也不合。
        这首诗也是反复唱叹的,三章多数的句子只有一两个字不同,一章的“榖”、“粟”、“邦族”,二章换成“桑”、“粱”、“诸兄”,三章换成“栩”、“黍” “诸父”。有的句子完全相同,如“黄鸟! 黄鸟”,“此邦之人”、“言旋言归”,三句。三章中只有“不我肯穀,”“不可与明”、“不可与处”不同,并且这后两句又只有一个字不同。这样用相同或稍异的句子来反复唱叹,适于表达一种感情
        这首诗的“黄鸟”是修辞的比拟格,用黄鸟来比剥削者,再用“集于榖”,“集于桑”,“集于栩”,“啄人粟”,“啄我粱”,“啄我黍”来表达对“我”的欺凌和剥削。在这几句里都用个“无”字来表示反对。这里称“我粟”、“我粱”、“我黍”点明是我的;对“榖”、“桑”、“栩”上没有加“我”字,译文点明“我的楮树”,“我的桑树”,这是体会诗人的用意,是应该点明是“我的”。因为这诗用的四字句,倘作“无集于我榖”就成了五字句了,所以省去一个“我”字。由于下句的“无啄我粟”点明“我”字,上句蒙后省,“榖”指“我榖”比较清楚。译文点明“我的楮树”是能够体会诗人蒙后省略的用意的。这两句用了“无”字,是劝告“此邦之人”不要这样干,但“此邦之人,不我肯榖”,不肯对我好,不听劝告,我又无可告诉,所以想回去了。
        这首诗的首句“黄鸟! 黄鸟!”三章相同,是修辞的复叠格。这句“黄鸟! 黄鸟”是呼叫黄鸟,提出劝告,所以又是呼告格。这个呼告格又用了感叹口气,所以又是感叹格。在诗中出现了六次黄鸟,具有三个修辞格的作用,正表明作者感情的强烈。“无集于榖! 无啄我粟! ”这两句用了感叹号,是修辞的感叹格。榖是楮树,在屋外; 粟是小米,在屋内,从集屋外的楮树,到啄屋内的小米,是进了一步,这是修辞的层递格。二章的“无集于桑! 无啄我粱! ”三章的“无集于栩! 无啄我黍! ”也都是感叹格,又是层递格。从一章的“此邦之人,不肯我榖,”对我不和美,到第二章的“此邦之人不可与明,”对我不讲道理,到三章的“此邦之人,不可与处”也是一层进一层,是修辞的层递格。从一章的“言旋言归,复我邦族”回到本邦本族; 到二章的“言旋言归,复我诸兄” 和诸兄在一起,更亲了,三章“言旋言归复我诸父”,和诸父在一起,诸父是长辈,更可以帮助我,更亲了。这是一层高一层,也是修辞的层递格。三句“言旋言归”又是复叠格。就三章看,除了复叠句外,句调又是相同或相似的,这就构成了修辞的排比格。在一首诗里运用了这样多的修辞格,收到了抒情的作用,风格是比较刚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