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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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之还兮,您是那样矫健啊,


遭我乎峱之间兮。 与我相遇在峱间啊。


并驱从两肩兮,同追两只大兽直向前啊,


揖我谓我儇兮。你拱手夸我灵活轻便啊。



子之茂兮,您是那样高超啊,


遭我乎峱之道兮。与我相遇在峱山道啊。


并驱从两牡兮,同追两只公兽往前跑啊,


揖我谓我好兮。你拱手夸我本领好啊。



子之昌兮,你是那样剽悍啊,


遭我乎峱之阳兮。与我相遇在峱山南啊。


并驱从两狼兮,同追两只大狼紧不放啊,


揖我谓我臧兮。你拱手夸我体力棒啊。



[注释] ①还(读作xuan):敏捷的样子。②峱(nao):齐国山名,在今山东淄博市东。③从:逐。肩:借为“豜”(jian),大兽。④揖:拱手,表示亲热与尊敬。儇(xuan):《毛传》:“儇,利也。”甫按:此“利”字同于《荀子·非十二子》“齐给便利”之利,敏捷的意思。⑤茂:美,指善猎。⑥昌:盛,指强有力。⑦臧:善。



[赏析] 这首是猎人互相夸赞打猎本领的诗。可是《诗序》以为是讽刺齐哀公(周夷王时代)迷上打猎,上行下效,致使齐国形成了好打猎的气。但从本诗中既看不出有讽刺的意味,也不见“君”、“公”等字样,《序》显系附会之说,不足取。


这首诗全用“赋”的方法,以猎人自叙的口吻,采用三章叠唱的形式,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这三章诗是并列的,每章只换了四个字,而表达的意思却是相辅相成的:首章以灵活相夸;次章以善猎相誉;末章以健壮相诩。首句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之情。他在峱山与对方偶然相遇,眼见对方的打猎是那样敏捷、熟练、有力,佩服之至,不禁脱口而出“子之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赏,“子”是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是在峱山南面的路上。“遭”字暗示他们只是邂逅相遇,并非事先有约。惟其如此,诗人才显得有些惊喜和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齐心协力追逐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没有告诉我们其结果如何,然而从这含有兴奋情绪叙述中,可以猜想到这两只大公狼已是他们的捕获物,我们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末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联系首句,我们知道因为诗人十分敬佩他的合作者,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够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得意并引以自豪!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 一韵,押在每句倒数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在《诗经》中可谓上乘之作。方玉润引章潢的话评论说:“‘子之还兮’,己誉人也;‘谓我儇兮’,人誉己也:‘并驱’,则人己皆与有能也。寥寥数语,自具分合变化之妙。猎固便捷,诗亦轻利,神乎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