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①曰:“股肱惟人,良臣惟
②圣。昔先正
③保衡
④作
⑤我先王,乃曰:予弗
⑥克
⑦俾
⑧厥
⑨后
⑩惟
B11尧舜,其心愧耻,若挞
B12于市
B13。一夫不获,则曰:时予之辜。”(《尚书·说命下》)
注释
①王:这里指商王武丁。②惟:语助词,表判断。③正:长。④保衡:百官总领,这里指伊尹。⑤作:兴起。⑥弗:不。⑦克:能。⑧俾:使。⑨厥:其。⑩后:君王,指成汤。⑪惟:如。⑫挞(tà):鞭打。⑬市:指闹市。
译文
商王武丁说:“手足完备才能算正常的人,良臣具备才能成为圣君。从前先贤伊尹使我先王兴起,他这样说过:‘我不能使我的君王功德像尧舜那样,我心里感到惭愧耻辱,好比在闹市受到鞭打一样。’如果有一个人得不到安置,他就说:‘这是我的罪过。’”
感悟
明君和贤臣相互依存,相互砥砺。古代有不少君臣时时不忘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道德警言相互劝勉、相互告诫。自然事物的发展呈现线形特征,道德之事却不同,越是贬损自己,越是成就了德性;越是不自大,越是能够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