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
①,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②。”(《论语·述而》十二)
注释
①执鞭之士:古代拿着鞭子为大官开道的下等差役,比喻贱职。②好(hào):爱好,喜欢。
【译文】
孔子说:“财富如果用正当的方法可以求得,那么虽然是替别人执鞭开道那样的贱事,我也愿意干。如果用正当的方法不能求得,那我还是不要财富而做我爱好的事吧。”
感悟
我们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道德的手段致富,否则,那财富便是非法的、不当的;而非法的、不当的财富是可以被剥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