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与礼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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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 人有问屋庐子 曰:“礼与食孰重?”曰:“礼重。”“色与礼孰重?”曰:“礼重。”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 ,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
        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 其本,而齐 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 。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 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 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紾 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 ,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孟子·告子下》)
        


         【注释】 ①任:春秋时国名,故址在今济宁。②屋庐子:姓屋庐,名连,孟子的学生。③亲迎: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纳采、问名、纳吉、纳徽、请期、亲迎是中国古代婚姻的六礼制度。亲迎是六礼中的最后一道程序,相当于后世的婚礼大典。古礼中的婚礼仪式,并不是一天之内完成的,而是要持续两三天,除迎娶当日外,前后各要延展一天。古礼亲迎的第一个程序是由新郎迎接新娘,它是传统社会中一个女子一生中所能享受到的最高礼遇,因此也历来为女性所看重。④揣:估量、忖度。⑤齐:对齐。⑥岑楼:尖顶高楼。⑦钩:衣带钩。一钩金即一衣带钩那样一点点的金子。⑧翅:同“啻”(chì),只,止,但。⑨紾(zhěn):扭、拧。⑩处子:处女。
         【译文】 有一个任国的人问屋庐子说:“礼节和吃饭哪个重要?”屋庐子回答说:“礼节重要。”任国人又问:“娶妻和礼节哪个重要?”屋庐子回答说:“礼节重要。”任国人又问:“如果按照礼节去找吃的,就会饿死;不按照礼节去找吃的,就能够得到食物,那还一定要按照礼节去行事吗?如果非要按照‘亲迎’的礼节娶妻,就娶不到妻子;不按照‘亲迎’的礼节娶妻,就可以娶到妻子,那还是一定要行亲迎礼吗?”屋庐子回答不出来,于是第二天去邹国,请教孟子。
        孟子说:“回答这个问题有什么困难呢?如果不度量原来基础的高低,只比较它们的末端,那么,一块一寸见方的木头可以使它高过尖顶高楼。我们说金属比羽毛重,难道是说一个衣带钩的金属比一车羽毛还重吗?拿吃饭的重要问题同礼节的细小方面相比, 何止是吃饭重要?拿娶妻的重要问题同礼节的细小方面相比,何止是娶妻重要?你去这样回答他:‘扭住哥哥的胳膊夺他的饭吃,就能得到饭吃;不扭就得不到饭吃,那么就该扭他吗?翻过东边人家的墙头,搂抱人家的闺女,就能得到妻子;不去搂抱,就得不到妻子,那么就该去搂抱吗?’”
         【评说】 以诡辩对诡辩,以极端对极端,这是孟子在这里所采用的论辩方法。任国人采取诡辩的方式,把食与色的问题推到极端的地步来和礼的细节相比较,提出“哪个重要”的问题,企图迫使屋庐子说食、色比礼更重要。屋庐子当然不会这样说,但由于他落入了对方的圈套而不能够跳出来,所以就只好求助于老师了。孟子一听就识破了对方的诡辩手段,并且生动而一针见血地指出:“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接着从金属与羽毛的比重问题过渡到分析任国人诡辩的症结所在。这里实际上说的就是类比推理的方法问题。孟子的意思很明确,类比应该让比较的对象双方在同一水平线上,同一基准上,而不应该把一个对象推到极端来和另一个对象的细节相比较。这样比较出来的结果,当然是荒谬的了。孟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教给学生以诡辩对诡辩的说法,从而战胜了对方。这充分展现了孟子作为一个智者的思维方式和论辩艺术。实际上,他在这里指出了类比推理的重要的规则:类比的性质应该是本质的,类比的过程应该采取同一标准。任国人违反了这个规则,犯了“机械类比”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