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
————(《大略》)
鉴 赏
义利之辩是中国自古以来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
义即宜,指公正合宜的道理和行为;利是物质利益。义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是居于主导地位的道德价值评判标准,也是人们恪守的行为准则。中华民族历来就是一个尚义的民族: 为了报燕太子丹的恩,荆轲慷慨高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西渡易水,只身一人深入虎穴刺杀秦王;刘备、关羽、张飞为了拯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在桃园结为兄弟,希望共同做出一番事业,一句“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至今还让人们感叹唏嘘;春秋时晋国忠臣赵盾被奸臣屠岸贾陷害而惨遭灭门,赵氏遗孤被程婴救出,而屠岸贾下令将全国一月至半岁的婴儿全部杀尽,以绝后患,为了保护赵氏遗孤和天下无辜的孩子,程婴决定献出自己的幼子代替赵氏遗孤,这些都是出于义的考虑而放弃个人利益。而利呢?传统的训导是君子不言利,似乎谈及利益就是可耻的,就不是君子了。但如果人人都甘于淡泊,耻于追求利益,个人和社会如何生存?如何发展?
其实即使是圣人孔子也丝毫不讳言他对利的追求:“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但若是“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同上)。荀子“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性恶》),“好荣恶辱,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荣辱》),也就是说趋利避害之心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与生俱来,即使是尧舜这样的仁人统治天下,也不能让人放弃追求利益,但是可以让人在义的统领下去追求正当利益;同时人生来也是有向善的本性的,即使是桀纣这样暴虐的君主,也不能完全使人放弃对义的追求,重义轻利就是治世,重利轻义就是乱世。
荀子认为,人们追求满足自身的利益是天性使然,无可厚非,关键在于如何在义与利之间寻找平衡点。正如孔子所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孟子更是视义重于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西汉的董仲舒也在其著作《春秋繁露》中指出:“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对于利益的追求必须要在合乎义的范围内进行。
所以我们应该坦然言利,不必谈利色变,但同时又要以义统利,见利思义,所谓“君子义以为上”、“君子义以为质”,建立正确的义利观即重义轻利而非背义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