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圣王为法,先抚字而后催科,重教化而缓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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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句】昔圣王为法,先抚字而后催科,重教化而缓刑罚。

【注释】①为法:制定政策。②抚字:安抚,抚慰。③催科:征收赋税徭役。④缓:放宽。

【释义】往昔前代圣明君主制定政策时,都是将对百姓的安抚放在首位,将征收赋税徭役放在次要的地位,重视对百姓的教化而放宽刑罚。

【点评】重视教化是我国历代政府都一再强调的政策。

参考文献

刘宗周《刘蕺集》卷三《请恤畿辅凋残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