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至渭阳。送到渭水北边涯。
何以赠之②? 用啥礼物送给他?
路车乘黄。一辆路车四黄马。
我送舅氏,我送舅舅回舅家,
悠悠我思。忧思悠悠想起妈。
何以赠之? 用啥礼物送给他?
琼瑰玉佩③。宝石佩玉一大挂。
(采用程俊英译诗)
[注释] ①我:秦康公,名䓨。作此诗时,康公尚为太子。 舅氏:舅父。指重耳,即后来的晋文公。②何以:以何。用什么。③琼瑰:略次于玉的美石。《毛诗正义》:“琼者,石之美名,非玉名也。瑰是美石之名也。以佩玉之制,唯天子用纯,诸侯以下则玉石杂用。此赠晋侯,故知琼瑰是美石次玉。”
[赏析] 《诗序》:“《渭阳》,康公念母也。康公之母者,献公之女。文公遭骊姬之难未返,而秦姬卒。穆公纳文公。康公时为太子,赠送文公于渭之阳,念母之不见也。我见舅氏如母存焉。”此述诗之本事,与诗意合,后代学者多以此说为是。陈子展先生考定《渭阳》一诗作于周襄王十六年(公元前636年)或十七年(《诗经直解》卷十一),可供参考。
《渭阳》一诗,以写送行为主,表现了作者(秦康公)与舅氏(晋文公)之间依依惜别的深情,“见舅思母”(胡承珙语),也寄托了对亡母的深刻怀念之情。篇幅虽短,但所寓情深意诚,读来至为感人。
全诗两章,每章四句。“我送舅氏,曰至渭阳。”开头两句,即简单而明了地交代了送别双方的关系以及送行的途径、地点。虽为普通的叙事之句,然颇寓言外之意。《郑笺》:“渭,水名也。秦是时都雍(按:雍,邑名,在今陕西省风翔县南)。至渭阳者,盖东行送舅氏于咸阳之地 ”送了一程又一程,直到远方的渭水之滨。虽未明言,但甥舅二人不忍别离之情,已被深刻地传达了出来。关于“渭阳”,有的注释者坐实为咸阳,而由雍都至咸阳,有二三百里之距离,似与送别实际情况不符合。陈奂《诗毛氏传疏》指出:“水北曰阳渭阳,在渭水之北,送舅氏至渭阳,不渡渭也。”盖以指雍都东南处的渭水之滨为是。舅氏要回到晋国去,路远迢迢,赠送什么礼物以表心意呢? 诗人首先想到了“路车乘黄”。路车,诸侯所乘之车。乘黄,四匹黄马。赠送这四匹高大健壮的马所驾之车,不仅可以加快舅氏回国的速度,而且对舅氏将就国君之位含有祝福之意。
第二章的一、三句和第一章的一、三句相同,但这并不使人感到重复,相反,通过反复咏唱,还深化了对人物内心思想感情的刻画。上一章,写的是生离之情。这一章,则由与舅氏的生离,写到与母亲的死别,其感情的沉痛又加深了一层。诗人(秦康公)之母秦姬,生前曾盼望其弟重耳(晋文公)能及早返晋,但这一愿望始终未得实现。现在,舅氏虽然能重返晋国了,但母亲已亡故,故诗人抚今思昔,不禁悲从中来。“悠悠我思”一语,有巨大的容量。它包孕了诗人的多少感慨,表达了诗人对亡母的无限思念之情。孔颖达说:“‘悠悠我思’,念母也。因送舅氏而念母,为念母而作诗。”(《毛诗正义》)正道出了本诗产生的因由。“何以赠之”,当诗人的思路从回忆中转出来时,再一次想到要赠送远行的舅氏以礼品。这一次,不再是高车壮马,而是“琼瑰玉佩”了。《诗经》中往往以玉之洁白无瑕比美人之品德,这里赠之以“琼瑰玉佩”,除了留作纪念外,也不无以此赞美舅氏品德高尚的深层含意。
与《诗经》中描写离别之情的另一名篇《邶风·燕燕》相比,本诗也具有自己的特色。首先《燕燕》写情人男女的别离,故缠绵而悱恻。《渭阳》写至亲甥舅的别离,也是情深意长。两诗显然都具有感人的艺术力量,但被描写的对象是不同的。其次,《燕燕》多用兴句,且兴中有比,而《渭阳》则全用赋体,所运用的表现手法又是有差异的。但在铺写离别、送行情景,抒发卿我、甥舅情思方面,两诗又异曲同工,各臻其妙,从而使它们都成了《诗经》中的名篇 。至于本诗,对后世的深远影响,除了曾给后世送别诗作者以启迪外,还表现在对文学语言的丰富方面。由于诗中所写“渭阳”情事至为感人,所以“渭阳” 一词,后渐衍变成为表示甥舅情谊的典故。我们在《后汉书·马援传》、杜甫《奉送二十三舅录事之摄郴州》等诗文中,都能见到它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