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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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言: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兽草木之名。

注释: 兴: 指感发志意, 即启发鼓舞的感染作用。观: 指观俗之盛衰, 即考察社会现实的认识作用。群: 指群居相切磋, 即互相感化教育作用。怨: 指怨刺上政, 即批评不良政治讽刺作用。迩(er): 近。识(zhi): 通“志”, 记住。

句意:诗经》可以起启发鼓舞的感染作用, 可以起考察现实社会政治的认识作用, 可以起互相感化的教育作用, 可以起批评不良政治的讽刺作用。说得近一点, 可以用来事奉父亲, 说得远一点, 可以用来事奉君主, 而且能够多多地记住鸟兽草木的名称。

论语· 阳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