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立,诛不必,而欲为吏者毋贪,不可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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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言: 法不立,诛不必,而欲为吏者毋贪,不可得也。

注释: 必: 肯定, 确立, 执行。

句意: 法律不能建立起来, 诛杀制度不能执行, 想让当官有权的人不贪婪, 这是不可能的。

清·顾炎武《日知录·除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