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学校以养贤,论材德而取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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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学校以养贤,论材德而取士》

贤、士:均指人才。论:衡量、评论。指兴建学校,是为了培养人才,根据德才去录取人才。宋·欧阳修《议学状》:“夫建学校以养贤,论材德而取士,此皆有国之本务,而帝王之极致也。”

【例】学校并不是单指启蒙阶段的教育,也包括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专业教育,乃至终身教育的机构。所谓“建学校以养贤,论材德而取士”。(郭兰兴《提倡“终身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