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朱寿昌,七岁,生母刘氏为嫡母所妒,复出嫁。母子不相见者五十年。神宗朝,弃官入秦,与家人诀,谓:不寻见母,誓不复还。后,行次同州得之。时母年已七十有余。有诗为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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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曰:七岁离生母,参商五十年。一朝相见后,喜气动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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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嫡(dí)母:父亲的正妻。行次:走到那里;次,远行途中暂时居住的处所。②参(shēn)商:两颗不同时在天空中出现的星星,此出彼没;这里指母子不得相见。
【译文】 宋朝朱寿昌,七岁时,亲生母亲刘氏被嫡母忌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从此母子五十年音信不通。神宗时,已经在朝做官的朱寿昌,决定弃官到陕西寻找亲生母亲,并发誓:找不到母亲,永不回家。后来终于在同州找到了母亲,母子得以欢聚;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对此,有一首诗颂扬道:七岁别生母,失散五十年。弃官寻老母,至孝得重逢。
【评说】 据 1999年5月2日《大河报》报道,陕南某县有位叫王花蕊的老人,她有两个儿子;儿子才几岁时丈夫就病故了。年轻的寡母含辛茹苦地把孩子拉扯大。两个儿子大学毕业后,老大分配到地委,老二成了县中学的教师。但是两个儿子却不过问老母亲的生活。老母亲不得已改嫁,从此母子更成了陌路人。大儿子生了儿子,老母亲得知后去看望,已是地委秘书科科长的儿子嫌丢人不认她,还对同事说:“是来上访的,烦死人了!”几年后,大儿子调回本县当上了副县长,老母亲因穷困潦倒求救于县长儿子,谁知这副县长像打发乞丐似的只给了她20块钱。一年后,老人外出打工、流落西安,终于饿死街头;临死之前,老人向抢救她的好心人痛心地说:“我儿子是xx县的副县长,叫辛xx,我死后,请通知他一声……”副县长这才和弟弟赴西安悄悄地处理后事。面对记者,他不承认死者是自己的母亲,还操着官腔说:“这是本县的一位孤寡老人,我是代表政府来处理后事的。”
古今两则故事,同样是为官者面对不得已而再嫁的老母亲,一个是弃官寻母、至仁至孝,一个是装孬不认、全无人性。当然,那位做了教师的儿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