谬论无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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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合于心,辞合于说;正名而期,质 而喻 ;辨异而不过,推类而不悖;听则合文 ,辨则尽故。以正道而辨奸,犹引绳以持 曲直,是故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
        


         【注释】 ①质:使质朴。②请:通“情”,实情,指名称表示的实际内容。③喻:了解、明白。④文:礼法、规则。⑤持:掌握,了解、判别。⑥窜:躲藏。
         【译文】 使推理符合于理性,判断符合于推理;使名称正确无误并互相约定、连接,使名称的内涵质朴直观而使人明白;辨别不同的事物而不失误,推论类似的事物而不违背道理;听取别人意见时能吸取其中合理的部分,辩论起来能彻底揭示其所以然。这样用正确的原则来辨别奸邪,就像(木匠)拉出的墨线来判别曲直一样,于是奸邪的学说就不可能混淆视听,各家的谬论也就无处躲藏了。
         【评说】 这里强调论证是针对论题以辨明是非的推理过程。所有的解说要符合理性,所有的判断要与论说的主题相合,为主题服务。判断、辩论与解说,都是不让名实混乱从而阐明是非道理的重要的思维形式。
        总之,关于“名”、“辞”、“辩说”之间的关系,从思维的结构上看,荀子认为“名”是思维的细胞,有了“名”才能下判断,才有“辞”;有了“名”和“辞”,才能进行推理和论证,才有“辩说”。“名”、“辞”、“辩说”各以前者为前提,越来越趋于丰富、复杂。从思维的作用上说,无论“名”、“辞”,还是“辩说”,都是为了“喻实”的,其中“名”更为根本。“命不喻”然后才有期,“期不喻”然后才有说,“说不喻”然后才有辨。可见,“辞”和“辩说”都是由名而产生、发展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