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弃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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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田父 有耕于野者,得宝玉径尺 ,弗知其玉也,以告邻人。邻人阴 欲图 之,谓之曰:“怪石也,畜 之弗利其家,弗如复之 。”田父虽疑,犹 以归,置于庑 下。其夜玉明光照一室,田父称家 B10大怖,复以告邻人。曰:“此怪之征,遄 B11弃,殃可销 B12。”于是遽而弃于远野。邻人无何 B13,盗之以献魏王。魏王召玉工相 B14之,玉工望之再拜 B15而立:“敢 B16贺王,王得此天下之宝,臣未尝见。”王问价,玉工曰:“此无价以当之,五城之都 B17,仅可一观。”魏王立赐献玉者千金,长食上大夫禄。(《尹文子·大道上》)
        


         【注释】 ①田父:年老农民。②径尺:直径一尺。③阴:暗中。④图:图谋,谋取。⑤畜:收藏,保留。⑥复之:放回原处。⑦犹:还。⑧录:取。⑨庑(wǔ):廊。[[!B10]]称家:全家。[[!B11]]遄(chuán):快,迅速。[[!B12]]销:去掉。[[!B13]]无何:没多久,不久。[[!B14]]相(xiàng):察看,鉴别。[[!B15]]再拜:古人行礼的一种方式,跪拜两次。[[!B16]]敢:谦词,有“冒昧”的意思。[[!B17]]五城之都:泛指天下的名都。
         【译文】 魏国有个在野外耕作的农夫,拣到一块直径有一尺的宝玉,他不知道那是玉,就将这事告诉了他的邻居。那邻居私下想得到那块玉石,就对他说:“这是一块怪石,收藏它,不利于家人的,不如放回去。”那农夫虽然疑虑,还是把宝玉拿回了家,放在廊下。那天夜里玉发出光亮,那光照亮了整个房子,农夫全家非常害怕,又把这事告诉邻居。邻居说:“这就是怪石作怪的征兆,赶快丢掉,灾祸才可以消除。”于是农夫赶紧将那玉丢到很远的野外。那邻居没有多久就偷偷将宝玉取来,献给了魏王。魏王叫来加工玉石的工匠鉴定这块玉石,那工匠望着玉石,跪下拜了两拜,退后站在一边说:“恭贺大王得到这天下的宝贝,小臣还从没见过啊。”魏王问那玉石的价值,工匠说:“这玉没有价可以买得了它。用五座城的大都市来换,也就能够看一眼而已。”魏王上赐给献玉的人千金,还让他永远享受上大夫的俸禄。
         【评说】 宝玉被诬为怪石而被骗走,终于又被确认为宝玉。真的被诬为假的,最后又恢复其本来面目。从故事的情节来看,这和野鸡讹为凤凰以致弄假成真恰恰相反,但它们同样属于“名实相违”的现象。尹文子善于把深奥抽象的名实问题引入日常生活,与具体的故事内容密切结合,因而较之“白马非马”之类的争辩,更具有通俗性和实际意义。先秦诸子异乎寻常地重视名实问题,并就此进行了绵延百年的大讨论。这场名实之争实际上围绕着词与物(语言与客观世界)的关系而展开,着重考察语言对世界的可陈述(或表达)性以及如何陈述的问题,较多地涉及逻辑学和认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