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军队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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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兵,制 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刑 乃明。金鼓所指,则百人尽斗,陷行乱阵;则千人尽斗,覆军杀将;则万人齐刃 ,天下莫能当其战矣。(《制谈第三》)
         【注释】 ①制:制度,此指军队编制。②刑:刑法,此指刑赏制度。③刃:用作动词,砍杀。
         【译文】 凡是治军,必须首先确定部队编制。编制定好后,士兵就不会混乱;士兵不混乱,军法就会严明。如此,将帅指挥所向,百人全力进攻,就可冲锋陷阵;千人全力进攻,就可破军杀将;万人厮杀,天下无人可挡。
         【评说】 制度是部队的生命。无规矩不能成方圆,没有制度就不会形成真正的战斗力。兵家和法家一样都极其重视制度建设,提倡“法治”,反对“人治”,这对今天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也是大有裨益的。依兵家和法家而言,在行政管理、人员任免、官员提拔等方面都必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否则,任凭拉关系、走后门、行贿受贿等现象泛滥,最终导致社会大乱,甚至国将不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