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兵,莫大于握其枢。兵之枢,名义而已。我执其名而加敌以恶名,我仗其义而加敌以不义,则三军之出,烈烈炎炎,上洞于天,下彻于泉,中横乎四表,旌之所麾
①,士气奋而敌威摧矣。(《本谋第一》)
【注释】 ①麾(huī):指挥,指向。
【译文】 用兵,最大的莫过于掌握关键。出兵关键在于是否合乎名与义。我师出有名而把恶名加给敌人,我仗义出兵而把不义加给敌人,那么三军一出动必然声势浩大,上可惊天,下可动地,中可威震四方,战旗所指,士气定能发奋从而摧毁敌人淫威。
【评说】 正义与否决定战争的性质,而战争的性质又将最终决定战争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