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选自唐·白居易《与元九书》。元九,即元稹,唐诗人。
合:应当。
【赏析】
白居易和元稹是志同道合的好友,文学观十分相似,一起倡导了“新乐府运动”。元和五年,元稹得罪权贵,从监察御史降为江陵士曹参军。元和十年(公元815年),白居易因上书触犯权贵,贬为江州司马。白居易十多年宦海沉浮,却落得做了一名有职无权的闲官,内心忧愤交集,便写了这封《与元九书》。信中总结了“新乐府运动”的理论和实践,阐发了自己关于诗歌创作的观点和主张,明确提出: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意思说:文章应该为反映时代而写,诗歌应该为反映现实而作。
白居易认为,文学创作不仅被动地反映社会生活,而且应当和当前的政治斗争相联系,积极干预生活。他认为,诗歌创作不是于世无补的雕虫小技,而是可以发挥“补察时政,泄导人情”、“救济人病,裨补时阙”的大作用。他表示:“仆常痛诗道崩坏,忽忽愤发,……欲扶起之。”在总结数千年诗歌创作经验的基础上,白居易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主张,要求诗文创作反映时代精神,反映社会生活,并以此为尺度,评价了《诗经》、《楚辞》以来历代诗作的优劣,指出:自晋、宋以来,以“讽风雪、弄花草”为特征的绮靡之作长期弥漫诗坛,走向了邪路,还有一些诗人借口“言志”而自我欣赏、陶醉于狭隘的自我情怀之中,脱离了现实主义的创作方向。
白居易所说的“时”、“事”,其内涵就是国家和人民。他关心国家的命运,同情人民的疾苦,表现出匡时救弊的高度热情。在诗歌创作上,便是强调文学与现实的密切关系。他的《贺雨》、《秦中吟》等诗篇,紧密联系当时的政治斗争和现实生活,揭露社会矛盾,遭到一些人的针砭和痛恨。但他毫无反悔之意,“始得名于文章,终得罪于文章,亦其宜也”。另一方面,他的诗文得到了各阶层人民的欢迎,“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白居易为此感到由衷的高兴。
白居易的诗歌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后世,影响都很大,原因就在于他用诗歌作武器,写了大量“讽喻诗”,通过“美刺兴比”手法,揭露社会矛盾,反映民生疾苦,抨击权贵,以达到“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的目的,具有进步意义。他还特地将自己诗歌创作中有关“美刺兴比”的篇章,编为《新乐府》150首,称为“讽喻诗”,体现了现实主义诗歌理论的创作成果。
不过,白居易在“痛诗道崩坏”时,对前代诗人作了过多的否定,不仅对谢灵运、陶渊明、鲍照、谢朓等人的作品批评有不当之处,而且连李白、杜甫的大部分作品也加以贬斥,认为他们真正“为时而著”的篇章也不过十之一二、十之四五而已。在他看来,文学史上有价值的作品只是为数不多的一些讽喻诗。其观点明显偏颇,反映出他对诗歌社会作用的认识有一定的片面性和狭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