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始兴,郡守某者御州兵,常操之内免操二月,继之者罢操。又继之者常给之外,冬加酒银人五钱。又继之者加肉银人五钱。又继之者加花布银人一两。仓库不足,括税给之。犹不足,履亩加赋给之。兵不见德也而民怨。又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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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句】汉始兴郡守某者御州兵,常操之内免操二月,继之者罢操。又继之者常给之外,冬加酒银人五钱。又继之者加肉银人五钱。又继之者加布银人一两。仓库不足,括税给之。犹不足,履亩加赋给之。兵不见德也而民怨。又继之者曰:“加,吾不能;而损,吾不敢。”竟无加。兵相与鼓噪曰:“郡长无恩。”率怨民以叛,肆行攻掠。元帝命刺史按之。报曰:“郡守不职,不能抚镇军民而致之叛。”竟弃市。嗟夫!当弃市者谁耶?识治体者为之伤心矣。

【译文】汉朝刚建立的时候,一名郡守统率着州兵,在士兵规定的操练时间内免去了两个月时间的操练,继任的郡守又免去了操练。又继任的郡守在每个士兵规定的供给之外,冬天每人又增加酒银五钱。又继任的人又给每人增加肉银五钱,再继任的人又给每人增加花布银一两。仓库的银两不够,就用收税的办法来解决;还不足,就按亩增加田赋。士兵并不感恩戴德而老百姓却怨声载道。后来又继任的人说:“再增加,我做不到;而减少,我也不敢。”最终没有增加。这时士兵就群起喧闹说:“郡守对我们没有恩惠。”带领着怨声载道的百姓举行叛乱,大肆地攻打抢掠。汉元帝命令刺史去审查这个案件,刺史报告说:“郡守不称职,不能镇抚军民而导致叛乱。”最后郡守被杀了头。唉,应该被杀头的是谁呢?懂得治道的人真为之伤心啊!

注释

【注释】①元帝:汉元帝刘奭,公元前48年至公元前33年在位。 ②不职:不称职。 ③弃市:处死刑。《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