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古人云:“声色之于以化民,末也①。”这个末,好容易底。近世声色不行,动大声色,大声色不行,动大刑罚,大刑罚才济得一半事,化不化全不暇理会。常言三代之民与礼教习,若有奸宄,然后丽刑②。如腹与菽粟偶一失调,始用药饵。后世之民与刑罚习,若德化,不由日积月累,如孔子之“三年”③,“王者之必世”④,骤使欣然向道,万万不能。譬之刚腹硬腹之人,服大承气汤三五剂始觉⑤,而却以四物君子补之,非不养人,殊与疾悖而反生他症矣。却要在刑政中兼德礼,则德礼可行。所谓兼攻兼补,以攻为补,先攻后补。有宜攻,有宜补,惟在剂量。民情不拂不纵始得。噫!可与良医道。
【译文】古人说:“用喜怒的声调和脸色来教育民众,这是最末等的办法。”这个末等的办法,似乎很容易使用的。近世,用一般喜怒的声调和脸色来教育民众行不通,就用更加严厉的声调和脸色,严厉的声色还行不通,就动用大刑罚,大刑罚也只能管一半事,对能否达到教化则不管不问。常说夏、商、周三代的人民习惯礼教,如有作奸犯科的人,才动用刑罚。这就如同吃进了菽粟偶而不消化才用药治疗一样。后世的人民习惯刑罚,而对于用道德教化,不是日积月累,譬如孔子讲的三年才能成功、达到王道要三十年才能见效,而想骤然使人民欣然向道,是万万做不到的。就好比得了腹硬症的人,服大承气汤三五剂才有一点儿效果,如果用四物汤、四君子汤去补,不仅不养人,还与病症相背,反而会出现其他疾病。应该在刑政中兼用德和礼,这样德和礼才能施行,这就是所谓的兼攻兼补,以攻为补,先攻后补。有的病适宜攻治,有的病适合补治,只是要注意剂量。对于民情,不放纵不违背人情才算合适。唉!这个道理可以和良医谈论。
注释
【注释】①声色之于以化民,末也:语出《中庸》第三十三章。 ②丽刑:丽,系也。丽刑,即用刑法来惩治。 ③如孔子之“三年”:《论语·子路》:“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期月,一年。有成,治功成也。 ④王者之必世:《论语·子路》:“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朱熹注:“王者谓圣人受命而兴也。三十年为一世。仁,谓教化浃也。” ⑤大承气汤:《伤寒论》方,能软坚润燥,破结除满,荡涤肠胃,急下存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