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不私亲,法不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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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慎子·君臣》)
        


         【注释】 数:礼数,仪节,指规定。
         【译文】 做国君的人用不着多听别人的什么建议,根据法律和规定就可以观察治理国家的得失。不在法律范围之内的言论,不要听;不在法律范围之内的辛劳,不算是功劳;没有功劳的亲人,不任命他做官。官职不施舍给自己的亲人,法网不漏掉自己所喜爱的人。上下相安无事,一切依据法律来办。
         【评说】 法不容情。法治社会崇尚一切严格按法度和规定办事,杜绝个人的主观因素。超出规定而自行其是,即使有功劳,也在禁绝之列,同样应该受到处罚。当权者对待自己的亲戚朋友,可以把属于自己的财产分给他们,但绝不能把自己的权力分给他们,应该没有特权的就不可享有特权;当自己的亲戚朋友犯了过失,同样应该不徇私情,不能加以袒护,应该受到处罚的就必须加以处罚。否则,公德废,私欲行,必然导致混乱。言而有信,才能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