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亲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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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复以五事敬亲 其子。云何为五?一者制子不听为善,二者指授示其善处,三者慈爱入骨彻髓,四者为子求善婚娶,五者随时供给所需。子于父母敬顺恭奉,则彼方安稳,无有忧畏。(《长阿含经·善生经》) 
         注释
        ①亲:亦作视,即看待。
         译文
        父母也应当从五个方面善待子女。哪五个方面呢?一是制止子女不听取教其为善学好的话;二是教导子女什么是善;三是对子女要有刻骨铭心的爱;四是为子女选择好的婚姻;五是随时供给子女所需要的东西。子女对父母尊敬、奉养,父母才能安度人生,没有什么可忧可怕的了。
         感悟
        “子不教父之过”说的是对子女进行教育的重要性。当今社会,当父母的对独生子女的教育都非常重视,但是教育中的误区却不少。其中最大的失误在于:重文化学习,轻道德培养。就拿此处提到的“随时供给所需”来说,当子女的“所需”是合理的,并且父母有能力提供时,当然应该随时提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当子女提出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或者超出父母的承受能力时,有些父母仍然不顾一切地去设法满足。这种溺爱行为,对于子女的道德培养十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