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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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我于著乎而,等我就在屏前哟,

充耳以素乎而,帽垂丝带在耳边哟,

尚之以琼华乎而。加上美玉多明艳哟。

俟我于庭乎而,等我就在庭院里哟,

充耳以青乎而,帽垂丝带在耳际哟,

尚之以琼莹乎而。加上美玉多华丽哟。

俟我于堂乎而,等我就在厅堂上哟,

充耳以黄乎而,帽垂丝带在耳旁哟,

尚之以琼英乎而。加上美玉多漂亮哟。

本篇《毛诗序》、郑玄笺皆以为是刺诗,孔颖达疏申述云:“作《著》诗者,刺时也。所以刺之者,时不亲迎,故陈亲迎之礼以刺之也。”姚际恒不以为然,他说:“此本言亲迎,必欲反之为刺,何居?……此女子于归见婿亲迎之诗,今不可知其为何人,观充耳以琼玉,则亦贵人矣。”(《诗经通论》)姚说可取。揣摩诗意,此当是女子回想出嫁时夫婿亲情景的。据《仪礼·士昏礼》,新郎到女家迎亲,新娘上车后,新郎得亲自驾车,轮转三周,再交给车手驾御,而自己则另乘车先行至自家门口等候,然后按照规定以次将新娘引进洞房。本诗把这一古老结婚仪式写得饶有情趣。

全诗三章九句,皆从新娘眼中所见来写,戴君恩《读诗臆评》谓其“句法奇怪”,吴闿生《诗义会通》引旧评称其“句法奇峭”。奇峭在哪里?就在于九句诗中全不用主语,而且突如其来。这一独特的句法,恰切而传神地表现了新娘此时的心理活动。当她紧随着迎亲车辆踏进婆家大门的那一刻,其热闹的场面是可想而知的,在场的左邻右舍、亲朋好友,谁不想一睹新娘的风采,然而新娘对着这稠密涌动的人丛,似乎漠不关心,视而不见,映进她眼帘的唯有恭候在屏风前的夫婿——俟我于著,少女的腼腆,使她羞于说出“他”字,但从“俟我”二字却能品味出她对他的绵绵情意和感受到的幸福。下两句更妙在见物不见人。从新娘的心理揣测,她的注意力本来全集中在新郎身上,多么想把新郎端详一番,然而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她怎敢抬头仔细瞧呢?实际上,她只是低头用眼角瞟了一下,全没看清他的脸庞,所见到的只是他帽檐垂下的彩色的“充耳”和发光的玉瑱。这两句极普通叙述语,放在这一特定的人物身上,在这特殊的时刻和环境中,便觉得妙趣横生、余味无穷了,给人以丰富联想和审美的愉悦

这首诗风格与《还》相近,也是三章全用赋体,句句用韵,六言、七言交错,但每句用“乎而”双语气词收句,又与《还》每句用常见的“兮”字收句不同,使全诗音节轻缓,读来有余音袅袅的感觉。在章法上它与《诗经》中的典型篇章是那么不一样,而又别具韵味,无怪乎清代学者牛运震要称它是“别调隽体”(《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