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此问: 这鲜花来自何方?
五月,海风像一把利刃刺入这一片荒野,
我看见在森林里鲜艳地开放的紫杜鹃,
那紫色的花瓣飘入水池,
让幽暗的池水为它们的美丽而欢欣,
羽衣华贵的红雀可能到这里乘凉小憩,
并且让震慑了它的盛装的鲜花求婚。
紫杜鹃!假如哲人贤士向你询问
为什么让你的魅力在天地之间徒然耗损,
亲爱的,请告诉他们,如果眼睛是为观瞧 而造就,
那么,美本身便是存在的理由:
我从来不加考虑,从来不曾明了:
但是,依我愚昧无知的头脑猜测,
(剑钊译)
【赏析】
在被视为超验主义运动宣言书的《论自然》一文中,爱默生写道:“我在荒野里发现了某种比在大街上或村镇里更为亲昵、更有意味的气氛。在静谧的田野上,尤其是在遥远的地平线上,人看到了某种像他的本性一样美好的东西。”而在该文章的开头他主张摆脱先辈的阴影,要与宇宙保持一种原始的联系,从而拥有属于自己的历史、诗歌、宗教和哲学。这些话足以表明已经深深觉察到人类异化性生存的爱默生开始将人性的重塑与文化的重建同大自然紧紧联系在一起,就像他后来在《美国学者》中所说的,“总之,古代那条箴言‘认识你自己’,与现代这条格言‘研究大自然’,终于合并为一了”。
《紫杜鹃》发表于1834年,比《论自然》(1836年)一文的发表要早两年,但它已经体现出《论自然》一文的一些基本思想。相对于自然世界的物质性而言,爱默生更看重自然的象征性和精神性特征,他认为大自然其实是“人类心灵的对应物”,是精神或超灵的象征,自然之美正是人类心灵之美的印记,两者之间相互统一,不可分离,能够发现和热爱自然之美的人也在证实着自身的心灵之美,因此自然成为人类度量自己的一把尺子,也是修复人性的最好工具,“大自然之于人类心灵的影响,具有首位的重要性”,由此可见“自然”在爱默生哲学中的重要地位。因此,《紫杜鹃》一诗中的杜鹃花既是自然美的象征,也是精神美的象征,作为美丽之物,它属于宇宙之美的一种表达,而宇宙之美又是整体的超灵之美或者说超验的真、善、美的具体体现(爱默生认为真、善、美都是同一种东西的不同侧面),人类需要借助于对自然之美或艺术之美的欣赏来认识什么是真、善、美,从而唤起自己内在的美感,培养美好的心灵。所以,爱默生说“自然美在人的心灵中改造它自身,不是为了毫无结果沉思,而是为了新的创造”,创造的结果则是更美的灵魂。从这个角度来看,紫杜鹃的存在和美丽绝不是一种“徒然耗损”,它的出现本身就具有自身的神圣目的性,是引领诗人的同一个神力将它安置在荒野与森林,它是自然之美的明证,让荒芜的土地和懒散的溪水焕发光辉,又是精神之美的象征,在观看者的眼中与心中同时绽放。“每当人确切地见到一种事物,他的心灵将增加一种新的能力”,我们也相信,每一个看到紫杜鹃的人,他的心灵也将增添一份优美。
另外,这首诗也体现了爱默生的整体论美学。他在专门论美时谈到,万事万物的完满与和谐就是美,美的标准在于“自然的完整性”,也就是一种“多数的同一”,因此,“任何事物单独的存在都很难称得上很美,美总是存在于整体之中”。在表现紫杜鹃的美时,他写到了海风、荒野、潮湿而幽僻的森林、荒芜的土地、懒散的溪水和幽暗的池水,如果没有这些事物的映衬,也就没有紫杜鹃的美。不过,所有这些还不足以构成整体的美,诗人又招来了羽衣华贵的红雀,让它向杜鹃花求爱,而后诗人以第一人称“我”的方式介入,他是美的见证者,也是美的赞美者和受益者,同时也成为美的一部分。诗人赞美这一整体的目的既是对每个个体事物(荒野、森林、杜鹃花、溪水等)的肯定,也是为了赞美安排和创造这一切的神力,是它赋予这些事物和谐与美,而这些事物的美又反过来彰显它的美。
(韩德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