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为子孙计者, 当戒以忿怒致争。 忿怒致争, 其初甚微, 其祸甚大。 语曰: “一朝之忿忘其身, 以及其亲。”此之谓也。 性犹火也,方发之初, 灭之甚易, 既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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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为子孙考虑的人, 应当防止因气怒而招致的争斗。 这种争斗开始很小,但造成的祸害却极大。谚语说: “一时的忿怒会不顾自身, 甚至于危及他的亲人。”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人的脾气如同火一样,刚开始发生的时候, 扑灭很容易, 等到火势大到烧着了整个林和草原的时候,就不能扑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