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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言: 怒笞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
注释: 笞(ch:): 用竹板、荆条打。竖(shu) 子: 家童。
句意: 家中没有怒责和鞭打, 那么孩子的过错就会出现。
出处: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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