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可遍为,宜乎各致其能以相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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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选自唐·韩愈《圬(wū)者王承福传》。

遍为:样样都做。

致:尽力。

【赏析】

《圬者王承福传》是韩愈通过圬者王承福的述说,宣扬儒家思想的一篇文章。他借王承福之口说:

“人不可遍为,宜乎各致其能以相生也。”

意思说:一个人不可能什么事都干,而应该发挥自己的所长,求得生存之道。

这句话所表述的,实际上是儒家的社会分工的思想。孟子说过“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百工须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孟子·滕文公上》)。还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韩愈同意这种观点。他在《原道》里进一步阐发了这一思想:“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君不出令,则失其所以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则失其所以为臣;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则诛。”

社会分工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早期人类历史上,曾出现了三次社会大分工。第一次是原始社会后期,游牧部落同其他部落的分离,它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引起部落之间的商品交换,为私有制的产生创造了物质前提。第二次是原始社会末期,随着金属工具的使用和改良,引起了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它促进了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使商品生产得到发展,促使了私有制的形成。第三次是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在原始社会瓦解、奴隶社会形成时期,出现了不从事生产而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商人。随后.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城市乡村之间的分工和对立也逐步形成。

所以,孟子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观点,虽然偏颇,但从劳动分工的角度看,也确有道理。它反映的是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区别。这种现象在长期的农耕社会里,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的分工,任何时代都有必要,也是社会进步的表征。即使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本质差别仍然是存在的。今后,随着科学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教育的普及与发展,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将会日益缩小。所以,承认社会分工,维护社会分工秩序,是几千年农耕社会运行机制的一种历史存在。

本句中,王承福是认同社会分工的。生活封建统治时代的王承福,受统治阶级思想的影响,接受并安于“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社会分工。 这既是一种历史事实,也是封建社会不可避免的一种社会悲剧。因此,肯定社会分工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承认统治阶级有权统治劳动人民,劳动人民有义务服从统治阶级的统治,则应该予以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