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选自明·张溥《五人墓碑记》。
高爵显位:指官高位显的封建官僚。
抵罪:根据罪行加以惩治。
【赏析】
明代末年,宦官魏忠贤专权,迫害正直官吏和读书人,引起了人民的愤怒和反抗。天启六年(公元1626年),魏忠贤派人到苏州逮捕东林党人周顺昌,引起了苏州人民的反抗,他们激于义愤,一呼百应,并冲入官衙,打死一名旗尉。事后五个市民领袖慷慨就义,谈笑以死,这与那些身居高位而不敢伸张正义的士绅官僚们形成鲜明对比:
“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
意思说:如今那些身居高官要职的人,一旦被治罪,有的脱身逃跑,远近地方都不敢收留,有的剃光头发当和尚,或装疯卖傻,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这种丢人现眼的卑鄙行为,比起五人的牺牲精神,彼此的轻重到底如何呢!
作者认为,在冤狱遍布全国的形势下,那些爵高位显的官僚们,很多人依附阉党,危害国家,助纣为虐,丧失了自己的气节。不仅如此,一旦触怒阉党,被治罪时,有的脱身逃跑,有的剃光头发,遁入空门,有的装疯卖傻,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这些饱读诗书、深“明大义”的“高爵显位”们,平时道貌岸然,其实虚伪无比。为了苟全性命,做出种种“辱人贱行”来,多么可耻,多么卑劣!
然而,他们的“辱人贱行”,正反衬出五人的激昂大义;他们的逃亡和佯狂,正反衬出五人之死有重于社稷。正是“五人”为首的市民暴动,沉重地打击了阉党的嚣张气焰,所以作者不无赞扬地说道:“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作者将宦官集团“不敢复有株治”及最后投缳而死,归结为“吴之民”的“发愤一击”和“五人之力”,凸显出了人民群众的力量及五人的光荣不朽。 由此,这二者孰轻孰重,不是判若霄壤了吗!前者苟且偷生,轻若鸿毛;后者仗义而死,重于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