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郯子,性至孝。父母年老,俱患双目,思食鹿乳。郯子乃衣鹿皮,往深山群鹿之中,取鹿乳供亲。猎者见而欲射之;郯子俱以情告,乃免。有诗为颂。
①
诗曰:亲老思鹿乳,身披褐毛衣。若不高声语,山中带箭归。
【注释】 ①郯(tán)子:姓郯的男子。有人考证为春秋时期郯国的国君。
【译文】 周朝的郯子,心性最孝顺。他的父母年纪大了,都患眼病,心里很想饮食鹿乳。他便身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之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一位猎人误以为他是鹿,正要向他射箭;郯子急忙高呼并揭掉鹿皮走了出来,将为双亲挤取鹿乳的事告知了猎人,这才避免了被箭射的危险。
对此,有一首诗颂扬道:亲病思鹿乳,身披鹿皮衣。若不高声语,山中带箭归。
【评说】 “亲所好,力为具。”为了满足父母的奢侈需求,差点丢了性命。 郯子的行为,是否可取?可以设想一下:当郯子的父母得知郯子是因为自己的奢侈需求而受伤甚至丢了性命,他们不仅会悲伤痛苦,还会内疚自责。而这种会给父母带来悲伤痛苦、内疚自责的行为,还算孝行吗?
因此,我们做子女的对“亲所好”即父母的需求,应当有所取舍,尽力满足他们那些合情的合理的正当的合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