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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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
        “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注释】 ①居:日常生活起居。严:严肃,崇敬。备:具备,全。②在丑:处于次要、卑贱的地位。丑,子、丑、寅、卯等地支的第二位。兵:打斗,厮杀。三牲:牛、羊、猪。古代用三牲祭祀或宴请,级别较高。
         【译文】 孔子说:“孝子对父母亲的侍奉,在日常起居中,要做到恭敬;在饮食生活上,要保持愉悦的表情;父母生了病,要怀着忧虑心情照料;父母去世了,要竭尽悲哀之情料理后事;祭祀先人时,要严肃恭敬对待。这五个方面都做到了,方可称得上尽到了做子女的责任。
        “侍奉父母双亲,要身居高位而不骄傲蛮横,身居下层而不为非作乱,身居后位而不与人争先。身居高位而骄傲自大,势必要招致灭亡;在下层而为非作乱,免不了遭受刑法;身居后位而与人争先,则会引起相互残杀。这骄、乱、争三项恶事不戒除,即便天天用牛羊猪三牲的肉食来奉养父母,也还是不孝之子啊。”
         【评说】 “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这五项是积极的孝行。“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这三项是消极的孝行。因为“骄、乱、争”,势必会给父母带来担心、恐惧、痛苦或羞辱。
        如果我们不能给父母带来骄傲、快乐和幸福,那么至少别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担心、恐惧、痛苦或羞辱。
        没有让父母因为我们而担心、恐惧、痛苦或羞辱,那也是一种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