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求益之道, 在于能受尽言。 或议论经旨, 有见不到; 或撰文字,有所未工;以至凡在己者,或有未善,人能为我尽言之,我则致恭尽力, 虚心而纳之。果有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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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求得好处的方法, 在于能接受别人的无保留的话。 或者讨论经书意旨, 自己有的见解有不到之处; 或者撰写文章, 自己有未工致精妙之处; 以至凡是对于自己的缺点不足之处, 别人能对我全部指出, 我就应当洗耳恭听, 虚心采纳。 对于可吸收的正确意见,就应终身铭记在心而不忘掉;对于有的不正确的意见,就加以反省自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