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四书, 君子之律令。 小人犯法, 原不曾读法律。 士君子读圣贤书,而一一犯之,是又在小人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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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礼》、《乐》、《诗》、《书》、《春秋》这“六经”和《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这“四书”,可以说是君子处事的法令。 小人犯了法, 根源在于他不曾读过法律。 士人君子们读了圣贤之书, 还一条条地违犯法令, 这样看, 他们又只能在小人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