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之则喜,夺之则怨,虽人所不免,苟夺之以理,亦无可怨者。

Ctrl+D 收藏本站

名言: 予之则喜,夺之则怨,虽人所不免,苟夺之以理,亦无可怨者。

注释: 予: 给予。夺: 削除, 免除。

句意: 给予官职就高兴, 削除官职就埋怨, 虽然是人所不能避免, 但假如官职削除得有道理, 也没有什么可埋怨的。

宋·毕仲游《官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