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
①:惰其四肢
②,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
③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
④,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纵
⑤耳目之欲,以为
⑥父母戮
⑦,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
⑧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三十)
注释
①五:有五种类型。②四肢懒惰,不尽对父母赡养的义务,是不孝之一。③弈:古代指围棋,作动词,意为下棋。④贪吝钱财,偏爱妻子儿女。⑤纵:放纵。⑥以为:因而让、因而使。⑦戮(lù):杀害,这里是羞辱。⑧危:威胁,危害。
【译文】
孟子说:“世间有五种不孝的行为:四肢懒惰,不尽对父母赡养的义务,是不孝之一。贪棋嗜酒,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是不孝之二。贪吝钱财,偏爱妻子儿女,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是不孝之三。放纵自己的声色欲望,从而使父母感到羞辱,是不孝之四。鲁莽好斗,以致父母担心害怕,是不孝之五。”
感悟
“子不孝,父之过。”这段话表面上是谴责做子女的种种不孝,其实质则是指责我们做父母的失职、没有教育好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