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下无诛者,必诛者也;有诛者,不必诛者也。以有刑至无刑者,其法易而民全;以无刑至有刑者,其刑烦而奸多。夫先易者后难,先难而后易,万物尽然。明王知其然,故必诛而不赦,必赏而不迁者,非喜予而乐其杀也,所以为人致利除害也。(《管子·禁藏》)
【注释】 必:一定。
【译文】 使民众不受刑罚,是有罪必诛的结果;百姓有犯法受刑的现象,是不能实行有罪必诛措施造成的。从有刑到无刑,法律变得简易而民众得以保全;从无刑到有刑,法律会逐渐变得繁琐而坏人反而会增多。先易后难,先难后易,万事都是如此。明智的君主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该惩罚的决不赦免,该赏赐的决不拖延,这并不是因为君主喜欢赏赐,也不是君主乐于杀人,而是为了百姓兴利除害的缘故。
【评说】 事情有利就有弊,有难也有易。法家的先驱管仲善于运用恩威并施、宽猛相济的方式治理民众。用一种措施治理民众往往不能奏效,正面的引导起不了作用,反面的刑罚却能达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