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兴国行罚,民利且畏;行赏,民利且爱。(《商君书·去强》)
【注释】 利:以之为利。
【译文】 加重刑罚,慎用奖赏,实际上就是君主爱护民众,民众也肯拼死为君主效命;加重奖赏,减轻刑罚,实际上就是君主不爱护民众,民众也就不肯拼死为君主效命。兴盛的国家,在执行刑罚时,让民众觉得对自己有利,同时也感到畏惧;在执行赏赐时,让民众觉得对自己有利,同时也十分想得到赏赐。
【评说】 法家缺乏真正为民众利益着想的主观意愿,不考虑收服民心,一味地主张用重刑威慑民众。其实,除了法家认可的赏罚并用之外,采取恩威并施、宽猛相济、德刑相辅等一些策略也容易使民众归服。相反,尽管民众都有贪生怕死、追求利益的心理,单纯依靠加重刑罚或奖赏未必能够达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