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
①诸法从因缘而生,譬如由于击鼓而发声。(《清净道论·说见清净品》)
注释
①有为:梵文Samskrta的意译,原意为“造作”、“有所作为”,也称“有为法”,与“无为”相对。泛指一切处于相互联系、生灭变化中的现象,特指人的动作行为。
译文
人的一切行为的发生,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和条件决定的,就好像是因为击了鼓,鼓才发出了声音。
感悟
这不仅是一般性地说明原因和条件的重要作用,而且十分形象地说明了人行为的发生离不开一定外在因素的作用。因此我们观察、分析人的行为时,不可忽视外在因素(其中最重要、最深刻的是社会因素)对他的影响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