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谓之衣食孰急于人,则是不可一无也,皆养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定法》)
【注释】 任:才能。课:考察。著:编写,制定。慎法:指谨守法令的人。奸(gān),通“干”。奸令:指破坏法令的人。弊:通“蔽”,蒙蔽。
【译文】 人如果不吃饭,十天就会饿死;天冷到极点,要是不穿衣服也会冻死。如果要问穿衣和吃饭哪一样对人更为要紧,那么应该说这两样缺一不可,都是维持生命所必须具备的东西。现在申不害主张术治,而公孙鞅推行法治。所谓术,就是根据每个人的才能来授给他适合的官职、按照官职名分来要求他们做出相应的业绩、掌握好生杀大权、考核各级官吏的实际能力这么一整套策略。这些是君主所掌握的。所谓法,就是法令由官府制定完善、刑罚制度由民众牢记心里、对于守法的人给予赏赐、对于犯法的人加以惩罚这么一整套措施。这些是臣下所应遵循的。君主如果没有术治,在上面就会受到蒙蔽;臣下如果没有法治,就会在下面制造混乱。所以这两样缺一不可,都是成就帝王大业的工具。
【评说】 法是君主用来限制和防范臣民的工具,术则是因人而异、因势利导地利用、调动人们达到目的的策略。法就像是套在所有臣民身上的枷锁,而术则像是掌握在君主一个人手中的一把万能钥匙。有了法,君主就能够约束臣民,臣民就会尽职尽责而遵守规范,不会为了各自的利益肆意争夺;有了术,君主就能运用自如地操纵和支配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