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为上,亏生次之,死次之,迫生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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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华子曰:“全生为上,亏生 次之,死次之,迫生为下。” (《吕氏春秋·贵生》)
         【注释】 ①子华子:可能是道家杨朱学派人物,有重生的思想。全生:是指人的眼、耳、鼻、口、身、意六觉之观、听、嗅、品、适、达等六种欲望都得到了满足的生命。亏生是指人的六觉之欲部分得到满足。迫生指人的六觉之欲不但未得到任何满足,反而还受压迫,因而生不如死。
         【译文】 对于生命,六觉之欲为所欲为的全生是最上等的,有所亏空的亏生在其次,死亡又次之,生不如死的迫生是最下等的。
         感悟 就像日月,人生有圆满、也有亏缺。但有辱尊严的迫生,是苟且的偷生,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