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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经·元吴亮 - “认猪不争”
【原文】
曹节,素仁厚,邻人有失猪者,与节猪相似,诣门认之,节不与争。后所失猪自还,邻人大惭,送所认猪,并谢。节笑而受之。
【译文】
曹节一向仁爱宽厚,邻居有人丢失了一头猪,跟曹节的猪很相像,邻居就到曹节家中认领,曹节不跟他争论。后来邻居丢失的猪自己回来了,邻居感到非常惭愧,把猪送还曹节并认错,曹节笑着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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