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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根谭·明洪应明 - “一四一、过归己任·功让于人”
【原文】
当与人同过,不当与人同功,同功则相忌;可与人共患难,不可与人共安乐,安乐则相仇。
【译文】
应该勇于和别人共同承担过失,不应当和别人共同享受功劳,共享功劳就会引起彼此的猜妒;应该和别人共同度过艰难困苦,不该和别人共同享受安乐,共享安乐会造成互相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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