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乡党,比户而居,小儿女或相触犯,事理之常,可恕则恕之,必不可恕,告其父兄,自当处置。遽加以恶声,于理毋乃不可。

Ctrl+D 收藏本站

【名句】邻里乡党,比户而居,小儿或相触犯,事理之常,可恕则恕之,必不可恕,告其父兄,自当处置。遽加以恶声,于理毋乃不可。

【注释】①比:并列。②小儿女:小孩子。③事理之常:常见之事。④必不:一定不可。⑤遽:就。

【释义】邻里之间,并列而居,小孩子们时有互相触犯,这是比较常见的事情,能够宽恕就宽恕了,一定不可宽恕的,告诉其父亲兄长,人家自会处置。如果就加以恶言斥责,就不符合常理了。

【点评】邻里之间要以宽厚之心相待,不能因小事反目成仇。

参考文献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