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为“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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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游 问孝 。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
        


         【注释】 ①子游:孔子的学生。②孝:孝顺。
         【译文】 有一次孔子的学生子游,向老师请教什么是“孝顺”。孔子说:“现在把对父母的‘孝顺’,说成是‘能够养活’。但是,人对于狗、马这样的动物也都‘能够养活’。如果对待父母没有尊敬,把对父母的‘孝顺’说成是‘能够养活’,那么这同对狗马的养活有什么区别呢?”
         【评说】 孔子的话虽然听起来有些刺耳,却令我们不得不称道圣人的教训实在是金玉良言。这里不仅从做人的角度说出了做子女应遵守的“孝道”,同时也从逻辑的角度,运用定义的方法,给“孝”字的含义做出了明确的阐释:揭示了“孝顺”的内涵不仅仅是“养活父母”,更本质的是在于“敬重”。从而把对父母的“养活”和对其他动物的“养活”区别开来了。
        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它是思维的最小单位,是构成判断和推理的细胞。任何一个概念,作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成果,都有质和量两个方面,概念的“质”是指概念的内涵,它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质属性(通俗地讲:“内涵”指的是这个概念的含义是什么);概念的“量”是指概念的外延,它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总和(通俗地讲:“外延”指的是这个概念所指的对象有哪些)。孔子在这里运用的是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所谓下定义,就是通过揭示概念的内涵来明确概念的最常用的一种逻辑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