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为人子者,当以五事敬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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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为人子者,当以五事敬顺父母。云何为五?一者供奉能使无乏;二者凡有所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为,恭顺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违背;五者父母所为,正业不断。 (《长阿含经》)
         【注释】 ①夫:语气词。云何:说哪些。乏:匮乏,短缺。白:告诉。正令:正当的指示。正业:身心合法的行为。佛教指修成正果、成佛的行为。
         【译文】 为人子女的,应当在以下五个方面孝顺父母:一是供奉父母,使他们在生活上不匮乏;二是做什么事,要事先告诉他们一声;三是父母所做的事,要恭敬顺从他们而不违逆;四是父母正当的指示,不要违背;五是父母所做的事,使它们持续地向善。
         【评说】 “正业不断”,持续地做善事,应当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