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有复于王者曰:‘吾力足以举百钧
①,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
②,而不见舆薪
③’,则王许
④之乎?”曰:“否。”“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
⑤何以异?”曰:“挟太山
⑥以超北海
⑦,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
⑧之类也。”《孟子·梁惠王上》
【注释】 ①钧:古代重量单位,三十斤为一钧。②秋毫之末:指细微难见的东西。③舆薪:用车装的木柴。“舆”即车子,“薪”即木柴。④许:赞许,同意。⑤形:情况,状况。⑥太山:泰山。⑦北海:即渤海。⑧折枝:弯腰行礼。
【译文】 孟子说:“假如有人来向大王报告说:‘我的力气足以举起三千斤的东西,却举不起一根羽毛;我的眼睛明亮,足以看清秋天野兽毫毛的末端,却看不见一车子的柴草。’大王您会相信他的话吗?”宣王说:“当然不会相信。”孟子接着说:“如今大王您的恩惠能够施及动物,却偏偏不能够施及老百姓,是为什么呢?一根羽毛拿不起,是不愿意用力气拿的缘故;一车柴草看不见,是不愿意用眼睛看的缘故;老百姓不能安居乐业,是君王不愿意施恩惠的缘故。所以大王您没有能够用道德来统一天下,是不愿意做,而不是做不到。”宣王说:“不愿意做和做不到有什么区别呢?”孟子说:“要一个人把泰山夹在胳膊下跳过北海,这人告诉人说:‘我做不到。’这是真的做不到。要一个人为老年人弯腰行礼,这人说:‘我做不到。’这是不愿意做,而不是做不到。大王您没有做到用道德来统一天下,不属于把泰山夹在胳膊下跳过北海的一类,而属于为老年人弯腰行礼的一类。”
【评说】 “明察秋毫”的成语由此而来。在这个故事里,孟子用的是逻辑上的归谬法,先假定了两种自相矛盾的、荒谬的说法:“我的力气足以举起三千斤的东西,却举不起一根羽毛;我的眼睛明亮,足以看清秋天野兽毫毛的末端,却看不见一车子的柴草。”接着他依此类推,说齐宣王“恩惠能够施及动物,却偏偏不能够施及老百姓”,不是不能,而是不为。也就是说,不是做不到,而是不愿做。这种推论方式,既有归谬法的因素,又有类比推理的因素;既有逻辑性,又有生动性。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令人不得不信服。
在这里,孟子把归谬法引入了类比推理,使类比推理与归谬法结合,是一种归谬类比。所谓“归谬法”是一种将错就错、以谬制谬的方法,通过先承认被反驳的诡辩论题为真,然后据此推出荒谬的结果,从而确定被反驳的论题为假。其步骤为:要破斥的诡辩论题:先假定A真,由A合乎逻辑地引出一个结论B;事实表明:B是明显荒谬的论题,是不可能成立的;所以,A也不可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