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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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选自《孟子·告子上》。

欲:喜欢。

得兼:同时得到,都得到。

舍:舍弃,放弃。

义:指人的行为活动中的精神性的东西,符合一定的标准,主要表现为正义、道义、原则、法则等等,是儒家最高的道德标准之一。

【赏析】

孟子善于用形象的比喻说明道理,在讨论人生“义”的重大命题时,孟子使用了人们日常生活经常接触到的事物打比方,具有鲜明的可感受性。他说: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意思是: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二者不能同时拥有,我宁放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二者不能同时拥有,我宁选择道义而舍弃生命。

孟子借鱼和熊掌的对比取舍,来阐释舍生取义这一重要的人生命题。孟子认为,人对于生死的选择,就像对鱼和熊掌的选择一样。熊掌比鱼珍贵,所以选择熊掌而放弃鱼。在人的生命与“道义”之间,“义”是比生命更为宝贵的东西。当需要在生与义之间做出选择时,就宁可舍弃生命,也要维护“义”。 因此,一个人格高尚、有正义感的人,决不贪生怕死而行不义之事,即使牺牲生命,其人格尊严也不容受到任何冒犯、损害和玷污。

百年来,正是这种凛然正气,鼓舞和感召着千千万万志士仁人高张“舍生取义”的旗帜,献身自己的理想,成为中华民族精神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民族道德修养中的精华

文天祥在南宋灭亡之际,坚持抵抗元军入侵,被捕后写了《己卯十月一日至燕,越五日罹狴犴,有感而赋》这首诗,其中“熊鱼自古无双得,鹄雀如何可共谋”的诗句,就借用鱼和熊掌的比喻,表达自己舍生取义的决心和志向。 他被囚三年,毫不动摇,最后就义时,在衣带中留下了这样几句话:“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由此可见,“舍生取义”的人生理念已经深入民族精神的核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