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
穀旦于差,南方之原,不绩其麻,市也婆娑。
穀旦于逝,越以(台)鬷迈。视尔如荍(聚),贻我握椒。
“子仲之子”:子仲家之女子,她在东门外宛丘上的树阴下跳舞。子仲是陈国的大夫。
“穀”:善也。作动词训“养”,穀可养人也。又,穀是生长繁殖的,人靠它活命的,故又训“生”。“养”有二义:一、生殖也,如“养孩子”、“养小猪”是;二、养育。“养”与“生”可互用,因此,不但植物的生长繁殖曰穀,动物亦然。“穀”便有“养”的两个意义;而生也、养也皆是好的,故“穀”又训“善”。至于“喜”,从食饭来,(盛饭器具),古说:“唯食可以忘忧”,古人能有食便是大喜事,因那时生产力弱,得食不易。“善”亦从食来(今膳食,就从此而来)。是以可食之“穀”训“善”是很客易理解的。
“旦”:日也。
“于差”:“于”与“之子于归”、“燕燕于飞”之“于”,同为助动词。“差”,选择也,与第三章之“逝”同义,“逝”亦“选择”也。二字训“择”,是因声音相近。
“南方之原”:南方原氏之子仲的小姐(“子仲之子”,这里后一子为女子,“仲”为“伯仲”之“仲”,指这女子之父是排行第二的(二房)。
“市也婆娑”:东门外宛丘(地名)上有墟市。“婆娑”,舞,这女子在“市”中跳舞。
“越以鬷迈”:“越”,古与“粤”通。古代南方民族通称为“越人”。“粤”,金文中可与“与”(與)通。“以”则与“台”通:台,以。“台”从“以”得声。“台”可作“我”解。鬷,与“奏”通。“奏”即“凑”或“辏”是许多东西趋于一个共同目标,或一个东西向一个方向趋近之意,故作“趋”或“汇合”解。奏乐,乃许多乐器汇成一个调子之谓。《商颂·烈祖》篇:“鬷假无言”,《礼记·中庸》篇引作“奏假无言”。《左传》昭二十年亦引作“奏假”。“迈”,往也。——“越以鬷迈”:“与我同往”、“与我趋往”也。这是一个解释。又,“迈”与跳舞有关系。“迈”从“万”,金文中“万年”有作“迈年”者,“万”、“迈”一声之转。“万”是舞之名,而且又可作动词:舞也。从“万”字得声有“厉”字,亦有“舞”之意。“发扬蹈厉”:《礼记》如此描写舞。故“万”本身与从其得声之“厉”皆有舞意,“迈”亦有舞意。因此,“越以鬷迈”:即“与我同舞也。此又一解。
“荍”:莍也。“莍”即“椒聊”之别名,不过“莍”是指整棵树(花椒树)之名,而“椒”乃指其实。“视”:比也,“看作…”就是“比作…”。
〔“枌”:白榆;“栩”,柞栎。“视尔如荍,贻我握椒”:这话是男对女说的。他说:“我看你像一个花椒嘟噜一样,你定能给我一把花椒子儿”,意思是说,你定能替我生许多子息。——据《风诗类钞》本篇注释补充。〕
——从《椒聊》起,是男子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