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鸡既鸣矣,
朝既盈矣。
匪鸡则鸣,
苍蝇之声。
(鸣、盈、声,耕部。)
东方明矣,
朝既昌矣。
匪东方则明,
月出之光。
(明、昌、光,阳部。)
虫飞薨薨,
甘与子同梦。
会且归矣,
无庶予子憎。
(薨、梦、憎,蒸部。)
〔译文〕
“公鸡已经叫三遍了,朝里的人该挤满啦。”“那不是公鸡叫,是苍蝇 在屋子里的嗡嗡声。”
“你看天已经亮了,上朝的百官该满堂啦。”“那不是东方发白天已 亮,是雪白的月光照进了咱们的纱 窗。”
“蚊虫在飞,苍蝇在叫,我愿意 和你同床共梦。”“百官就要退朝了, 不要让人家骂你是懒汉!”
〔评介〕
《鸡鸣》三章,章四句。关于本诗的主旨,众说不一。《诗序》说是 “思贤妃也。哀公荒淫怠慢,故陈贤 妃贞女,夙夜警戒相成之道焉。”唐 人孔颖达在《毛诗正义》对此作进一 步说明:“作鸡鸣诗者,思贤妃也。所以思之者,以哀公荒淫女色,怠慢朝 政,此由内无贤妃以相警戒故也。君 子见其如此故作此诗陈古之贤妃贞 女夙夜警戒于夫以相成益之道焉。” 后来学者多从其说。宋人朱熹的《诗 集传》说:“言古之贤妃御于君所,至 于将旦之时,必告君曰:‘鸡既鸣矣。 会朝之臣既已盈矣。’欲令君早起而 视朝也。然其实非鸡之鸣也,乃苍蝇 之声也。盖贤妃当夙兴之时,心常恐 晚,故闻其似者而以为真,非其心存 警畏,而不留逸欲,何以能此?故诗 人叙其事而美之也。”朱子不仅从序 之说,并且把它丰富了。不过说“心存警畏”,有之;“不留逸欲”,未必。 持诗序说的人,主要根据是史,历史 记载,齐哀公确实是荒淫怠慢、不理 朝政的昏君。其他查无实据。
《御览》九百四十四引《韩诗》 云:“《鸡鸣》,(忧)谗人也。”清人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谓“谗”上 疑夺“忧”字。《齐说》云:“鸡鸣失 时,君骚相忧。”王先谦《集疏》说: “鸡鸣失时者,盖齐君内嬖工谗,有 如晋献之骊姬,致其君有失时晏起 之事,其相忧之而赋此诗。”这是以 为国君失时晏起,咎在妃妾工谗。根 据这种理解,诗里的问答就应该是 国君问,妃妾答了。此说显然不妥。 难道国君的荒淫怠慢、贪恋女色还 要由妃妾负责不成?为什么一定要 把所有过失都推到妃妾头上呢?这 分明是一种男尊女卑的偏见。
清人姚际恒的《诗经通论》认为 “警其夫欲令早起,故终夜关心,乍 寐乍觉,误以蝇声为鸡声,以月光为 东方明,真情实景,写来活现。”方 玉润的《诗经原始》不同意此说: “贤妃进御于君,有夜漏以警心,有 太师以奏诫,岂烦乍寐乍觉,误以为 蝇声为鸡声,以月光为东方明哉?” 方玉润认为:“此正士大夫之家鸡鸣 待旦,贤妇关心,常恐早朝迟误有累 慎德,不惟人憎夫子,且及其妇,故尤为关心,时存警畏,不敢留于逸欲 也。”此说为多数今人所接受。余冠 英先生的《诗经选》说:“这诗全篇 是一夫一妇的对话。丈夫留恋床第, 妻怕他误了早朝,催他起身。”我认 为诗作是文学作品,并非历史实录, 还是方玉润说得对: “全诗纯用虚 写。”不能认为有“朝”,有“会”,就 一定是国君去朝会,大夫群臣不是 也去朝会了吗?为什么要认定是“国 君的妻子在早晨劝促其夫君去上 朝”呢?
细味本篇,当是叙述夫妇两人 对话的叙事诗。前两章是写妇因“鸡 既鸣”、“东方明”两次劝说夫起床, 而夫总是故意打岔、支吾搪塞,贪恋 床第,不愿早朝。第三章从语气上看 则是妇进一步劝夫之词。妇用“虫飞 薨薨”证实天确实亮了,不然的话, 还不心甘情愿地“与子同梦”吗?朝会快散了,可别让人骂“你”是懒汉。 诗的内容还是十分清楚的。
关于三章的对话也是众说纷 纭,郑《笺》以全诗为夫人之词,王 先谦《集疏》的末章为代君谓其夫人 之辞。《诗序》则以为前面两章各一 问一答,问的是拟贤妃,答的是拟哀 公,最后一章就以为是拟贤妃儆戒 哀公的话了。后人多从《诗序》说, 只是“贤妃”“哀公” 尚无确据。
在诗歌中插进对话,在中国古 典诗歌中是不常见的,《诗经》却较 多地运用这一方法。本诗全篇都用 对话形式写成。这三章对话的内容 前边已经说过,本诗直录对话内容, 用的是赋体。但并不是平铺直叙,它 很生动地表现了人物的性格。通过 对话也推动了情节的发展,描摹了 人物的语态。诗歌把男人恋床不起 的慵懒和女人对其夫的关切和嗔 怒,都活化了出来,给人以“如闻其 声,如见其形”的感觉。我很赞成黄 典诚先生的评价:“问答联句,妙谛 成章,形象之至,明白如画。增之一字为累赘,减其一字则不可。如此笔 墨,自然上乘。”真是“古今绝作 也” (方玉润语)。
“无庶予子憎”一句,人们的理 解不尽相同。无庶,庶几无。幸而, 大概。马瑞辰云:“《尔雅》,庶,幸 也。《大雅·抑篇》庶无大悔。无庶 即庶无之倒文,犹瑕不作不瑕,尚不作不尚也。”予子憎,即憎予子。另 说为“予于憎”之意。陈奂疑“子” 乃“于”之误,以为古本当作“庶无予子憎”,“与此予子毒,置予于怀, 胡转予于恤,皆上一字作予,下一字 作于,句法正同。”又,姚际恒云: “‘无庶予子憎’,谓庶几无使人憎予 与子也。是倒字句法,以见君天明方 起,尚留恋于色而为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