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祈父!
(鲁一作颀甫。)
予王之爪牙。
(韩予作维。)
胡转予于恤?
靡所止居。
(牙、居,鱼部。)
祈父!
予王之爪士。
胡转予于恤?
靡所厎止。
(士、止,之部。)
祈父!
亶不聪。
胡转予于恤?
有母之尸饔。
(韩饔作雍。)
(聪、饔,东部。)
〔译文〕
领兵官啊大司马! 我是守卫王家的爪牙。为什么调我到那忧愁困苦的地方?害得我背井离乡。
领兵官啊大司马! 我是守卫王家的武士。为什么调我到那忧愁艰苦的地方?害得我有家难回。
领兵官啊大司马! 你实在是太 昏庸。为什么调我到那忧愁辛苦的 地方?家有老母不得供养。
〔评介〕
《祈父》三章,章四句。关于此 诗的主旨,《诗序》云: “《祈父》,刺宣王也。”毛《传》云: “刺其用 祈父不得其人也。”郑 《笺》 云: “予,我。转,移也。此勇力之士, 责司马之辞也,我乃王之爪牙,爪 牙之士当为王闲守之卫,汝何移我 于忧,使我无所止居乎?谓见使从 军,与羌戎战于千亩而败之时也。” 郑《笺》把毛《传》的看法解释得 更为具体明确了。其中心意思是, 祈父 (掌管都城禁卫的长官,亦称 司马) 调遣王宫卫士去跟羌戎作 战,卫士为之怨愤。诗通过卫士对 祈父失职的指责,进而刺天子的用 人不当。
此诗采用反复咏唱的形式,抒 写卫士的怨愤。第一章与第二章词 语基本相同,具体说,第一句、第三句全同,仅把第二句的“爪牙”换 成“爪士”,第四句的“止居”换成“厎止”。第四章变化稍大,第一句、 第三句未变,只是第二句和第四句有所变易。诗的发端是呼告句式: “祈父! 予王之爪牙。胡转予于恤?靡所止居。”祈父,即司马,职掌封 畿兵马的武官。毛《传》:“祈父,司 马也。职掌封圻之兵甲。”圻亦作 畿,邦畿。”古者,祈、圻、畿同字, 得通用。” (孔颖达疏《毛诗正义》) “予”,我,是卫士自称。一说 “予”,作“维”,“维,为也”。于是, 谁是“爪牙”便有二解:“祈父,你 是国王的爪牙。”和“祈父,我是守 卫王家的爪牙。”程俊英《诗经译 注》用前者译法,多数研究者取第 二种即后者译法。综观全诗,以后 者解说为优,其理由有二: 首先, “祈父! 予王之爪牙。” 自称“王之 爪牙”,道出 “王”的卫士的身份, 指明卫护王宫的职责,为下文抒写 怨愤摆明堂堂正正的理由埋下伏 线。而如果解作祈父是王的爪牙, 那抒写怨愤为何人,其身份不明,原因不清,致使全诗颇为费解。其 二,首章第二句、第三句和第二章 第二句、第三句,句子全同,两次 出现“予”字,即“予王之爪牙。胡转予于恤?”胡,何,为什么。转, 调遣,调动。恤,忧,指可忧的战 地。两次出现的 “予”,均解为 “我”,如此诗意贯通,顺理成章。而 如将前边的“予”解为“维,是”, 将后边的“予”解为“我”,语气颇 为不顺,尤其无法理解对“转予于 恤”发出怨愤有什么理由。“胡转予 于恤,靡所止居”;“胡转予于恤,靡 所厎止”;“胡转予于恤,有母之尸 饔”,是具体抒写怨愤的关键句。 厎,《尔雅·释诂》: “厎,止也。” “厎止”与“止居”同义。尸,主管。 饔,熟食,包括饭和菜。“靡所”二 句,从不该征调的卫士转战各地, 陷入忧患、困敝之中抒写怨愤之 义;“有母”句,从家有老母主管熟 食的菜和汤,抒写不能尽供奉父母 之责的怨愤之情。姚际恒说:“三呼 而责之,末始露情。” (《诗经通 论》)其意谓:诗之三章皆以呼告起 始,“责”之以理: 予乃王之爪牙, 禁旅无出征之例,汝何转予于忧恤 之地,使予无所止居乎?唯诗之结 尾,以 “有母之尸饔”收束,虽申 说怨责,却动之以“情”。诚如吕祖 谦所云:“越句践伐吴,有父母耆老 而无昆弟者,皆遣归。(《国语·吴 语》)魏公子无忌救赵,亦令独子无 兄弟者,归养。(《史记》本传)则 古者有亲老而无兄弟,其当免征 役,必有成法。故责司马之不聪,其 意谓此法人皆闻之,汝独不闻乎? 乃驱吾从戎,使吾亲不免薪水之劳 也!”(《诗经直解》卷十八引) 由 于动之以“情”,使卫士的怨愤格外引人共鸣,从而达到了深化主旨的 目的,收到了惊心动魄的艺术效 果。
此诗的特点在善用赋法。赋, 是《诗经》作者经常运用的表现方 法之一,朱熹说:“赋者,敷陈其事 而直言之者也”(《诗集传》);胡寅 引李仲蒙语云: “叙物以言情谓之 赋,情物尽也。”(《与李叔易书》) 要之不加譬喻,直接叙事、抒情即 是“赋”。《祈父》一、二章以重章 形式叙写“祈父”征调失常,以反 诘句透露怨责之义;第三章,侧重 叙写有母而不得供奉,情寓怨中。 通篇无“比”亦无“兴”,仅出以“赋”法,却将诗的主旨表现得深刻 透彻。这个艺术经验值得借鉴。